土壤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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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农家与阴阳五行

一、农家略述

古中国“以农立国”,是名副其实的“以农为本”的国度(尤以先秦时期最为典型②);故农事向受重视③,其中又以农家为最。农家的源头甚为久远,亦出于“王官之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论次诸子之学,说农家“盖出于农稷之官”。研究者认为,这是有相当道理的说法 (如吕思勉、李零)④。

战国时期,农学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并且出现了专门的农学著作。《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的农家作品共九家、一百一十四篇 (括号内为班固自注 )[1]卷三十,1742-1743:

《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于神农⑤。)

《野老》十七篇。(六国时,在齐、楚间⑥。)

《宰氏》十七篇。(不知何世。)

《董安国》十六篇。(汉代内史,不知何帝时。)

《尹都尉》十四篇。(不知何世。)

《赵氏》五篇。(不知何世。)

《氾胜之》十八篇。(成帝时为议郎⑦。)《王氏》六篇。(不知何世。)

《蔡癸》一篇。(宣帝时,以言便宜,至弘农太守⑧。)

其中,属于先秦的农家作品是《神农》和《野老》两种(或说《宰氏》亦先秦作品⑨)。可惜的是,这些专门的农家之书都已经失传了⑩。

另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自楚之滕”的许行是“为神农之言”的思想家,此人堪称先秦农家学派的典型代表。遗憾的是,我们只知有其人而不见其书,无缘获知其思想内容。许行的弟子有“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 (陈)辛”,陈相曾经与孟子有过一次面对面的思想交锋。由他们两人的对话,可以获知两点“信息”:一是陈相无一语道及阴阳或五行,故本节略而不论;二是为班固 (32—92)的评论找到了一个注脚。《汉书·艺文志》在评说农家之短时,尝云:“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1]卷三十,1743显然,班固此论所针对的就是陈相之辈。

现存的属于先秦时代的农学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论述农业技术及其原则原理,以《吕氏春秋》四篇为代表。一般认为,《吕氏春秋·士容论》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保存了当时农家之学的一部分[2-4],它们似乎应当被认为是吕不韦门客中“农家”或为“神农之言者”的一个小组“集体创作的结果”或神农学派“最后的专著贡献”[5];它们虽然不是专门的农书,但也是“战国时期农业技术的总结”,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体系的农学论文”,它们所阐述的农业科学原理,比与它差不多同时的古罗马农学家伽图写的农书要深刻得多

第二类论述水土关系,以《管子·地员》篇为代表。保存在《管子》中的《地员》篇,金景芳 (1902—2001)认为“实际上是土壤学的专著”[6]485;夏纬瑛(1896—1987)认为《地员》篇作于战国之时,其内容并不是对土壤的科学分类,而是“阴阳家辈之写作”[7]。

第三类论述农时,以《大戴礼记·夏小正》、《吕氏春秋》“十二纪”、《小戴礼记·月令》为代表。

除此之外,在《荀子》《韩非子》等书中,也有一些农学知识 (如《荀子·富国》《韩非子·解老》),但不如上述第一、二类的五篇作品集中而系统,故此处从略;又因《上农》主要是从政治角度阐述农业的重要性,关涉本文宏旨者不多,故本文不做过多讨论;至于第三类文献,将作为参考。因此,下文将主要结合第一、二类四篇文献的内容,分析农家与阴阳、五行的关系。

二、农家与阴阳五行

(一)顺“时”而为

传统农业受自然节令的影响极大,表现为明显的季节性和紧迫的时间性,所以“顺天时,行农事”遂成为农事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靠天吃饭”这一通俗说法一直流传至今)。儒家方面,孔子 (公元前551—前 479年)有“使民以时”之语 (《论语·学而》),孟子 (约公元前 385—前 305年,一说约前372—前 289年)有“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之论(《孟子·梁王惠上》),荀子 (公元前 340—前 238年之间)有“无夺农时”的呼吁 (《荀子·富国》)。道家方面,《黄帝四经》说“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经法·君正》)[8]25。作为农家作品的《吕氏春秋·审时》,说理亦然如此。《审时》开篇即云,“凡农之道,厚之(时)为宝”,直接将“时”列为厚宝的首要因素;随后,又将“时”与农的关系具体分为“得时”、“先时”、“后时”三类,并举禾、黍、稻、麻、菽、麦等六种农作物为例予以说明,得出的结论是“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而其中心思想就是“无失民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