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土壤中发展的耕读文化
从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土壤中发展的耕读文化
耕读文化:是中国古代一些知识分子,以半耕半读为合理的生活方式,以“耕读传家”,耕读结合,为价值取向,形成了一种\"耕读文化\"。
耕读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耕读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类型,更多的情况下,只能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至今未能成为一个可建构的文化系统,至今仍面目模糊、零零散散;另一方面,耕读文化却对中国的农业、宗法制度、民族整体价值观,与文化艺术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多次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走向。
耕读文化对于中国农业的影响:关于耕读关系的认识,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把学稼学圃当作平民的事,说:“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孟子主张劳心劳力分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时人与后人对孔孟二人的“看不起劳动人民”之类的批评,本人极不认同。孔孟的观点,应作其在两千多年前的农耕文明时代,已有了清醒的社会分工意识,只是希望与引导更多人学习诗礼,以令社会更加美好,若进行指责,应是曲解了孔、孟原话本意。
中国耕读文化孕育了众多的农学家,产生了大量的古农书。中国古农书,其数量之多,水平之高是其他国家少有的。古代的农书大都出自有过耕读生活的知识分子之手。他们熟悉古代典籍,有写作能力又参加农业生产,有农业生产知识,具备写作农书的条件。
东汉官至尚书的崔寔,出自名门望族,少年熟读经吏,青年时经营自己的田庄。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写成了《四民月令》这一部月令体农书,叙述田庄从正月直到十二月中的农业活动,对古时谷类、瓜菜的种植时令和栽种方法,有所详述,亦有篇章介绍当时的纺绩、织染和酿造、制药等手工业。对中国古代汉族农学的发展产生颇有影响。
中国历史上动乱时期,反而出现较多的农书。因为在动乱时,不少知识分子失去做官的机会,或不愿在动乱时做官,于是,在乡间务农。其中,有些人将自己的心得写出来,就成了农书。明清时代,地方性专业性农书开始大量出现,因为,这时读书人比较多了,一部分没有做官的知识分子成了经营地主,他们根据自己所处地域和经营内容,写出了地方性专业性农书。
耕读文化对宗法制度的影响:乡贤,是民间基层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唐朝《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
乡绅,无疑是乡贤中的一种人群,是乡里的管理者与读书人,是既腹有诗书又有德行的人。
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农耕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他们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这种乡绅中的一部分,亲自实践着半耕半读的生活,一部分直接或间接组织、指挥着耕种以期获得日常所需生活资料,在那个年代,几乎无例外地,都处于“读”的状态。
在以“士农工商”简单社会分工为基础的中国农耕社会里,技术知识及其进步并非最为重要。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延续,依赖于\"伦理知识\"。因此,无论社会怎样动荡变乱,无论王朝如何起落兴废,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纲常伦理中心却不曾变更。然而,居于这个社会文明中心位置的却恰恰是乡绅阶层。
这一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如何使一个幅员广大而又彼此隔绝的传统社会,在统一的儒学教化下,获得“整合”,使基层社会及民众不致“离轨”,是任何一个王朝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清王朝在乡村社会中,每半月一次“宣讲由十六条政治道德准则组成的圣谕的目的,是向民众灌输官方思想”。然而,这一带有”宗教”形式,却毫无宗教内容或宗教情感的活动,仅仅依靠地方官根本无法实行。乡绅们事实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十六条圣谕”以“重人伦”、“重农桑”、“端士习”、“厚风俗”为主旨,成为农耕时代浸透着浓郁的东方伦理道德色彩的行为规范。它的内容是一个古老民族文化在那个生存方式中的基本需求:“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解仇愤以重身命。”反复向村民宣讲这一规范的是乡绅。他们拥有文化,拥有知识,成为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重要角色。